防主
詞語解釋:
南北朝職官名。專為鎮守一城以防變故而設。至隋唐府兵制度中的防主﹐則為低級軍官名﹐在副將軍之下﹐團主之上。
分詞解釋:
低級:
1.初步的;形式簡單的。
2.低下,庸俗。多指行為﹑思想﹑趣味等。
府兵:
1.魏晉至隋唐時軍府所屬之兵統稱府兵。
2.一種兵制名稱。詳“府兵制”。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鎮守:
1.指軍隊駐扎在重要的地方防守。
2.看護﹔守護。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