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都

行都
詞語解釋
在首都之外另設的一個都城,以備必要時政府暫駐,稱為“行都”。
分詞解釋
首都:
一個國家最高政權機關所在地。通常是該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一個:
1.表數量。單個。用于人和各種事物。
2.整個。
3.用在動詞和補語之間,表示程度。
4.跟名詞﹑動詞結合,用在謂語動詞前,表示快速或突然。

行都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9/144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