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競爭
詞語解釋:
能充分發揮競爭效力的市場競爭態勢。主要表現為:市場上存在眾多的買者和賣者,沒有壟斷現象,新企業能進入市場;存在優勝劣汰的壓力,促使企業改進產品、降低費用,使生產集中在效率高、規模適當的企業中進行;能避免過高的銷售活動費用。
分詞解釋:
避免:
設法不使某種情形發生;防止:避免沖突ㄧ看問題要客觀、全面,避免主觀、片面。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
壟斷:
《孟子 .公孫丑》:‘必求壟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縱貿易,后泛指把持和獨占:壟斷市場ㄧ壟斷集團。
效力:
①效勞;出力服務:拼死效力|為國效力。
②功效;效驗:他的話果然發生了效力|效力顯著。
現象:
見“本質與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