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居
詞語解釋:
竊據。
分詞解釋:
竊據:
1.亦作“竊踞”。
2.用不正當手段占據。
● 盜
◎ 偷竊,用不正當的手段營私或謀取:盜竊。盜賊。盜伐。盜掘。盜運。盜賣。盜用。盜名欺世(亦稱“欺世盜名”)。
◎ 偷竊或搶劫財物的人:海盜。強盜。竊國大盜。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