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槍

步槍
詞語解釋
單兵使用的長管槍械。主要以發射槍彈殺傷敵有生力量,還可用刺刀、槍托格斗。有的還能發射槍榴彈。一般步槍可分為普通步槍、騎槍(卡賓槍)、突擊步槍和狙擊步槍。有單發射擊、半自動和全自動步槍。
分詞解釋
突擊:
1.軍隊進攻時集中兵力﹑火力對敵人進行急速而猛烈的打擊。
2.泛指突然的打擊。
3.謂集中力量﹐加快速度﹐在短時期內完成任務。
使用:
使人或器物等為某種目的服務:使用干部|使用工具|合理使用|共同使用。
發射:
射出(槍彈、炮彈、火箭、電波、人造衛星等)。
有的:
1.猶言所有的;盡著。
2.人或事物的一部分。
半自動:
部分不靠人工而由機器裝置操作的。

步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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