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廢
詞語解釋:
廢除。
分詞解釋:
廢除: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
● 除
◎ 去掉:除害。除名。除根。鏟除。廢除。排除。除暴安良。
◎ 改變,變換:歲除(農歷一年的最后一天)。除夕。
◎ 不計算在內:除非。除外。
◎ 算術中用一個數去分另一個數,是“乘”的反運算:除法。
◎ 臺階:階除。庭除。
◎ 任命官職:除拜(授官)。除授。除書(授官的詔令)。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