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仆

家仆
詞語意思
1.春秋時卿大夫的家臣。
2.私家的奴仆。
分詞解釋
奴仆:
1.猶奴隸。
2.舊時在主人家從事賤役者的通稱。
卿大夫:
西周、春秋時國王及諸侯所分封的臣屬。地位次于諸侯。接受國君封于的都邑,世襲對都邑的統治權。服從君命,對國君有定期納貢賦和服役的義務。
春秋:
①年歲;光陰:苦度春秋|他在講臺上耕耘了四十個春秋。
②泛指歷史:甘灑熱血寫春秋。
③時代名。因魯國編年史《春秋》得名。一般指前770年-前476年這個時期。
④儒家經典之一。編年體春秋史。相傳由孔子據魯國史官所編《春秋》加以整理修訂而成,記載自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共二百四十二年間的史事,是中國最早的編年體史書。
⑤古代史書的通稱。
家臣:
春秋時各國卿大夫的臣屬。卿大夫家的總管叫宰,宰下又有各種官職,總稱為家臣。后亦泛指諸侯﹑王公的私臣。
私家:
1.古代特指大夫以下的家。
2.私人家里。與王朝﹑公家相對﹐泛指私人家室。亦指私人住宅。
3.指私人從事著述者。
4.指已婚婦女的父母或兄弟之家。
5.謂營私以利于家。


家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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