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撫

鎮撫
詞語解釋
1.安撫。
2.偏指安撫。
3.南宋初在金﹑偽齊接壤的淮南﹑京東西﹑湖南北諸路分置的特別行政區。其長官為鎮撫使﹐其官署稱鎮撫使司。
4.元萬戶府及都威衛使司所屬掌理軍匠的鎮撫司(所)之長官。
分詞解釋
淮南:
指淮河以南、長江以北的地區,特指安徽的中部。
所屬:
1.自己隸屬的。
2.隸屬之下的;統屬之下的。
南北:
1.南與北;南方與北方。
2.從南到北;南北之間。
3.或南或北。比喻不專一,不固定。
4.指“南學”與“北學”。
5.計謀。指本領。
6.明代俗稱男子漢。
接壤:
交界:河北西部和山西接壤。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鎮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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