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試

院試
詞語解釋
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考試。曾經府試錄取的士子可參加院試。因學政稱提督學院﹐故由學政主持的考試﹐亦名院試﹐又以舊制稱提學道﹐故亦沿稱道考。錄取者即為生員﹐送入府﹑縣學宮﹐曰入學﹐受教官的月課與考校。
分詞解釋
學道:
1.學習道藝,即學習儒家學說,如仁義禮樂之類。
2.學習道行。指學仙或學佛。
3.即學政。
生員:
1.國學及州﹑縣學在學學生。后指經本省各級考試取入府﹑州﹑縣學學習者,通稱秀才。
2.指在學學生數額。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學宮:
1.學校。
2.舊指各府縣的孔廟。為儒學教官的衙署所在。
考校:
1.亦作“考較”。
2.考試。
3.查考比較:仔細考校一番。
4.校核;校正:他潛心古書,埋頭考校是非。


院試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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