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師

院師
詞語解釋
寺院住持。
分詞解釋
寺院:
1.佛寺的總稱。
2.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神學院等。
住持:
①佛教寺院主持者的職稱。意為久住護持佛法。唐代始置。也稱方丈。
②做主持;負責總管寺院的事務:卻請兩個僧人來住持。
③道教執事名。也稱監院、當家。道觀的實際主持人。管理全觀所有事務,地位比方丈稍低,但實權比方丈大。

● 師(師)
◎ 教人的人:老師。導師。師傅。師生。師徒。師德。良師益友。好為人師。
◎ 擅長某種技術的人:工程師。醫師。技師。
◎ 效法:師法古人。
◎ 榜樣:師范。
◎ 指由師徒或師生關系產生的:師母。師兄。師弟。師妹。
◎ 對和尚或道士的尊稱:法師。禪師。
◎ 軍隊:會師。出師。
◎ 軍隊的編制單位,團或旅的上一級:師長。師座。
◎ 一國的首都:京師。
◎ 姓。
● 院
◎ 圍墻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墻。庭院。
◎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院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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