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判

院判
詞語解釋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屬官。
分詞解釋
屬官:
屬下的官吏。
某些:
表示不止一個或一種的不定數量。
官署:
官廳。
中央:
1.四方之中。
2.中間。
3.古指國君。
4.今指國家政權或政治團體的最高領導機構。
5.古代以五方配五行,中央表土,土色黃,故又以中央代表黃色。


院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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