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體

院體
詞語解釋
1.書法流派之一。唐貞元中翰林學士吳通微工行草﹐體近隸﹐院中胥徒仿效其書﹐大行于世﹐稱為“院體”。
2.繪畫流派之一。
3.歌妓之玉體。
分詞解釋
繪畫:
1.作畫。用筆等工具,墨、顏料等材料,在紙、紡織物、墻壁等表面上畫圖或作其他可視的形象。
2.繪出的圖或畫。
大行:
1.遠行。
2.廣為推行;普遍流行。
3.行大事。
4.古代接待賓客的官吏。
5.古代稱剛死而尚未定謚號的皇帝﹑皇后。
6.高尚的德行。
玉體:
1.猶言尊貴的身體。
2.指美女的身體。
流派:
指學術思想或文藝創作方面的派別。
胥徒:
本為民服徭役者。后泛指官府衙役。語本《周禮.天官.序官》:“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鄭玄注:“此民給徭役者﹐若今衛士矣。胥,讀如如谞,謂其有才知,為什長。”


院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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