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判的意思
書判
詞語意思:
指書法和文理。《新唐書.選舉志下》:「凡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
- 體貌:
1.亦作「體皃」。
2.體態容貌;模樣。
3.形容;描繪。
4.體制;規矩。
5.禮貌。體,通「禮」。
6.謂以禮相待;敬重。體,通「禮」。
- 言辭:
1.說話或寫文章時所用的詞句。
2.言論。
- 文理:
1.禮儀。
2.猶條理。
3.文辭義理;文章條理。
4.花紋;紋理。
5.病人的氣色脈理。
6.文科和理科。
7.邏輯學的早期譯名。
- 一曰:
1.標舉項目用語。
2.猶一說,即另外一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