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常住的意思
十方常住
詞語意思:
佛教語。四種常住之一。謂接待往來僧人的寺院。亦稱廟產等物品。見《行事鈔》卷中之一。
- 寺院:
1.佛寺的總稱。
2.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神學院等。
- 接待:
招待:接待室ㄧ接待來賓。
- 行事:
1.辦事;從事。
2.所行之事實。
3.出使之事;行人之事。
4.指行房。
5.往事;成事。
- 僧人:
出家的佛教徒。
- 常住:
1.佛教語。永存。
2.法無生滅變遷稱作常住。
3.僧﹑道稱寺舍﹑田地﹑什物等為常住物,簡稱常住。
4.道觀中的主事者。
佛教語。四種常住之一。謂接待往來僧人的寺院。亦稱廟產等物品。見《行事鈔》卷中之一。
1.佛寺的總稱。
2.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神學院等。
招待:接待室ㄧ接待來賓。
1.辦事;從事。
2.所行之事實。
3.出使之事;行人之事。
4.指行房。
5.往事;成事。
出家的佛教徒。
1.佛教語。永存。
2.法無生滅變遷稱作常住。
3.僧﹑道稱寺舍﹑田地﹑什物等為常住物,簡稱常住。
4.道觀中的主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