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有的意思
識有
詞語意思:
互相親愛。識﹐通「職」。
- 親愛:
1.親近喜愛。
2.親近喜愛的人。
- 互相:
副詞。表示彼此同樣對待的關系:互相幫助|互相尊重。
● 有
◎ 存在:有關。有方(得法)。有案可稽。有備無患。有目共睹。
◎ 表示所屬:他有一本書。
◎ 表示發生、出現:有病。情況有變化。
◎ 表示估量或比較:水有一丈多深。
◎ 表示大、多:有學問。
◎ 用在某些動詞前面表示客氣:有勞。有請。
◎ 無定指,與「某」相近:有一天。
◎ 詞綴,用在某些朝代名稱的前面:有夏。有宋一代。
● 有
◎ 古同「又」,表示整數之外再加零數。
● 識(識)
◎ 知道,認得,能辨別:識辨。識破。識相(
)。識途老馬。◎ 所知道的道理:知識。常識。
◎ 辨別是非的能力:見識。遠見卓識。
● 識(識)
◎ 記住:博聞強識。
◎ 標志,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