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符的意思
縣符
詞語意思:
指縣衙發出的文書。多為拘捕傳訊等事。
- 等事:
猶待事。
- 發出:
①發生(聲音、疑問等):發出笑聲。
②發表;發布(命令、指示):發出號召ㄧ發出通告。
③送出(貨物、信件等);開出(車輛等)。
- 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 拘捕:
逮捕。
- 傳訊:
命令與案件有關的人到案受訊問。
指縣衙發出的文書。多為拘捕傳訊等事。
猶待事。
①發生(聲音、疑問等):發出笑聲。
②發表;發布(命令、指示):發出號召ㄧ發出通告。
③送出(貨物、信件等);開出(車輛等)。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逮捕。
命令與案件有關的人到案受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