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波動說的意思
光的波動說
詞語意思:
關于光的本性的一種早期學說。17世紀由惠更斯提出。認為光是一種機械波,由發光體引起,在一種叫做「以太」的彈性媒質中傳播。在發現光的干涉、衍射現象后被廣泛承認,但其致命弱點是,自然界并不存在「以太」這種特殊物質。
- 機械波:
機械振動在介質中的傳播過程。如水波、聲波等。
- 特殊:
不同一般的;不平常的:特殊性|情況特殊|特殊待遇。
- 早期:
一個時代﹑一個過程或一個人一生的最早階段。
- 叫做:
(名稱)是;稱為:這東西叫做三角板 ㄧ跟緯線垂直的線叫做經線。
-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