劾狀的意思
劾狀
詞語意思:
1.揭發過失或罪行的文狀。
2.揭發罪狀。
- 過失:
因疏忽而犯的錯誤。
- 罪狀: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指」。
- 文狀:
1.向上司申報的文書。
2.指訴狀。
3.字據﹐軍令狀。
- 揭發:
揭露(壞人壞事):揭發罪行 ㄧ檢舉 揭發。
- 罪行:
犯罪的行為。
1.揭發過失或罪行的文狀。
2.揭發罪狀。
因疏忽而犯的錯誤。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指」。
1.向上司申報的文書。
2.指訴狀。
3.字據﹐軍令狀。
揭露(壞人壞事):揭發罪行 ㄧ檢舉 揭發。
犯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