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組織的意思
審判組織
詞語意思:
法院審判每一個案件的組織形式。有獨任制和合議制兩種。不同于法院內部常設的審理不同性質案件的機構(如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等)。參見「審判庭」。
- 刑事:
對「民事」而言。有關刑法的。
- 內部:
1.指某一范圍以內。
2.深層的,而不是表面的。
3.中部。
- 常設:
長期設立的(對臨時性的而言)。如:常設機關。
-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 法院: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法院審判每一個案件的組織形式。有獨任制和合議制兩種。不同于法院內部常設的審理不同性質案件的機構(如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等)。參見「審判庭」。
對「民事」而言。有關刑法的。
1.指某一范圍以內。
2.深層的,而不是表面的。
3.中部。
長期設立的(對臨時性的而言)。如:常設機關。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