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法的意思
剩余法
詞語意思:
探求現象因果聯系的方法之一。如已知被研究的某一復雜現象由某種復雜情況引起,將其中已確認有因果聯系的部分除開,則剩余的部分也有因果聯系。如已知天王星的運行軌道有四個地方發生傾斜,還知道三個地方的傾斜是因為受到三個行星的吸引,由此認為第四個地方的傾斜是因為受到另一個行星的吸引。后來果然發現了這個行星,即海王星。剩余法得出的結果有或然性。
- 聯系:
彼此接上關系:保持聯系ㄧ理論聯系實際 ㄧ密切聯系群眾ㄧ以后多寫信,不要失掉聯系。
-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 剩余:
多出來的;遺留下來的:剩余物資。
- 因果:
①指原因與結果二者的關系:前面的分句是后句的原因,所以是因果句。
②指因果報應:貴賤雖復殊途,因果竟在何處?
- 部分:
見「整體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