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韻的意思
平水韻
詞語意思:
原為金代官韻書,供科舉考試之用。平水是舊平陽府城(今山西臨汾市)的別稱,因該韻書刊行于此,故名。有兩種:一種將宋代《禮部韻略》注明同用之韻悉數并合,又原不同用的上聲「迥」﹑「拯」及去聲「徑」﹑「征」,亦各并為一部,共一百零六韻:上﹑下平各十五韻,上聲廿九,去聲三十,入聲十七。其韻目見于金王文郁《平水新刊禮部韻略》﹑張天錫《草書韻會》及宋末陰時夫《韻府群玉》,為后來作近體詩者押韻的依據。又一種分為一百零七韻,上聲「迥」﹑「拯」不并,為宋末劉淵《壬子新刊禮部韻略》所本。劉書不傳,其韻目見于元初熊忠《古今韻會舉要》。
- 見于:
指明文字出處或可以參看的地方:‘背私為公’見于《韓非子·五蠹篇》。
- 悉數:
①全部;全數:悉數歸公|悉數奉還。
②(-shǔ)一一說出來;全都列舉:不可悉數。
- 府城:
舊時指府一級的行政機構所在的城市。
- 舉要:
列舉大要,多用做書名,如《唐宋文舉要》。
- 三十:
1.數詞。十的三倍。
2.指三十歲。
3.指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