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例的意思
名例
詞語意思:
1.著述的體例。
2.舊時律書的首篇,猶今之總則,包括刑名與體例。
-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 體例:
著作的編寫格式或組織形式:該書的體例已經確定。
- 時律:
合于節氣的音律。古時設十二管,以察八音之清濁,謂之律呂。認為律呂不正則諸氣不和。
- 著述:
1.撰寫文章;編纂。
2.著作和編纂的成品。
- 總則:
1.總歸;總是。
2.指規章條例最前面的概括性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