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駁的意思
指駁
詞語意思:
指摘駁斥。
- 駁斥:
列舉理由,批判或否定別人的意見:駁斥謬論。
- 指摘:
1.亦作「指謫」。挑出錯誤,加以批評。
2.指出并摘錄。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
)指(形容極為憤怒)。◎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 駁(駁)
◎ 說出自己的理由來,否定旁人的意見:批駁。駁斥。駁倒(
)。反駁。駁論。駁議。◎ 顏色不純夾雜著別的顏色:斑駁。駁雜。
◎ 大批貨物用船分載轉運:駁運。駁船(轉運用的小船。亦作「撥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