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意思
音樂
詞語意思: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 表現:
顯露出來:表現得很勇敢|良好表現|故意表現。
- 節奏:
①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的現象:節奏明快。
②比喻均勻的、有規律的工作進程:工作要有節奏地進行。
- 必須:
①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學習必須刻苦鉆研。
②加強命令語氣:明天你必須來。‖‘必須’的否定是‘無須’、‘不須’或‘不必’。
- 類別:
不同的種類;按種類的不同而做出的區別:這一章討論土壤的類別ㄧ類別一欄中填寫商品種類的名稱。
- 感知:
①客觀事物通過感覺器官在人腦中的直接反映。
②感覺:已能感知腹中胎兒的蠕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