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注的意思
對注
詞語意思:
唐制,凡由吏部擬授的官職﹐再經門下侍中﹑給事中復審﹐稱為「對注」。
- 官職:
官吏的職位:在封建時代,宰相是最高的官職。
-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 復審:
①再一次審查:稿子初審已過,有待復審。
②法院對已審理的案件再一次進行審理。
- 門下:
1.謂在某人的門庭之下。
2.食客;門客。
3.門生;弟子。
4.官名。
5.見「門下省」。
6.猶閣下。對人的尊稱。
7.猶門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