絶賣的意思
絶賣
詞語意思:
將不動產的所有權賣給別人永遠不得贖回。
- 贖回:
用財物換回。如:贖回抵押品。
- 不得:
1.不能得到;得不到。
2.不能;不可。
- 所有權:
全稱「財產所有權」。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受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可作多種分類,如分為國家所有權、勞動群眾集體所有權、個人所有權,或者分為生產資料所有權、生活資料所有權,等等。
- 永遠:
1.長遠;永久。
2.一直;從來。
3.晉代隱居于廬山的兩個高僧惠永與惠遠的并稱。
- 動產:
可以移動的財產,指金錢、器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