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伯的意思
常伯
詞語意思:
周官名。君主左右管理民事的大臣。以從諸伯中選肝,故名。《書.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準人﹑綴衣﹑虎賁。」蔡沈集傳:「有牧民之長曰常伯。」后因以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散騎常侍等。
- 民事:
1.猶國政。
2.泛指民間諸事;民政事務。
3.指力役之事。
4.指農事。
5.泛指民間生活情事。
6.有關民法的。
-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 準人:
古代獄官,掌管司法刑獄的官。
- 立政:
1.謂建立長官。
2.確立為政之道。
3.蒞政;臨政。立﹐通「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