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列的意思
辯列
詞語意思:
列舉理由加以分辯。
- 理由:
事情為什么這樣做或那樣做的道理:理由充足 ㄧ毫無理由。
- 列舉:
一個一個地舉出來:列舉事實ㄧ指示中列舉了各種具體辦法。
- 分辯:
辯白:證據俱在,無需分辯ㄧ他們說什么就是什么,我不想分辯。
- 加以:
①用在多音的動詞前,表示如何對待或處理前面所提到的事物:施工方案必須加以論證ㄧ發現問題要及時加以解決。‘加以’跟‘予以 ’不同之處是‘予以 ’可以用在一般名詞之前,表示給與,如‘予以自新之路 ’,‘加以 ’沒有這種用法。
②連詞,表示進一步的原因或條件:他本來就聰明,加以特別用功,所以進步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