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過的意思
記過
詞語意思:
登記過失,作為一種處分:記了一次過。
[record a demerit;for misconduct] 記錄過失,給予過失者的一種處分
因違反交通規則而多次記過
- 處分:
①處置;安排: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
②處罰;懲罰:刑事處分|給予警告處分。
- 過失:
因疏忽而犯的錯誤。
- 登記:
把有關事項或東西登錄記載在冊籍上。
- 作為:
①行為;所作所為:他的這種作為危害了集體的榮譽。
②建樹;成就:在事業上無所作為。
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為。
④當做;做為:作為一名演員|作為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