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訟的意思
刁訟
詞語意思:
指顛倒黑白以奪人之產或陷人于罪的訴訟。
- 顛倒黑白:
把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比喻歪曲事實,混淆是非。
- 訴訟:
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 奪人:
1.猶損人。
2.猶動人。
● 刁
◎ 狡猾,無賴:刁棍。刁滑。
◎ 〔刁斗(
)〕古代軍中用具,白天用來燒飯,夜間擊以巡更。● 訟(訟)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 爭辨是非:爭訟。聚訟紛紜。
◎ 自責:自訟。
◎ 古同「頌」,頌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