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火賊的意思
光火賊
詞語意思:
明火執仗的強盜。
- 強盜:
1.以暴力奪人財物。
2.以暴力搶奪他人財物的人。亦泛指行為像強盜那樣的人。
- 明火執仗:
明:點明;執:拿著;仗:兵器。點著火把,拿著武器。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干壞事。
● 賊(賊)
◎ 偷東西的人,盜匪:賊人。盜賊。賊贓。賊窩。
◎ 對人民有危害的人:國賊。民賊。工賊。賊寇。蟊賊。
◎ 害,傷害:戕賊。「淫侈之俗日日以長,是天下之大賊也」。
◎ 邪的,不正派的:賊心不死。
◎ 狡猾:賊溜溜。
◎ 副詞,很:賊冷。賊亮。賊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