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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審的意思

秋審

詞語意思:

古代復審死刑案件的一種制度。因于秋季舉行﹐故稱。清制﹐各省于每年四月﹐對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案犯﹐再行審議﹐分為「情實」﹑「緩決」﹑「可矜」﹑「可疑」四類﹐報送刑部。秋八月﹐刑部會同大理寺等﹐對上述原判死刑的四類案件集中審核﹐提出意見﹐最后奏請皇帝裁決。

[a judicial system of rehearing provincial cases of capital punishment in autumn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明清兩代在秋季復審各省死刑案件的一種制度,由司法部門審核案件,奏請皇帝裁決

余經秋審。——· 方苞《獄中雜記》

經秋審入矜疑。


刑部:

我國封建社會掌管刑法﹑獄訟事務的官署,屬六部之一。

提出:

1.揭示;提請考慮、討論、接受或采納。

2.提取。如:他從銀行存款中提出一千元。

會同:

跟有關方面會合起來(辦事):這事由商業局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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