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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的意思

布政使

詞語意思:

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后,全國府﹑州﹑縣等分統于兩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為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后因軍事需要,增設總督﹑巡撫等官,權位高于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為督﹑撫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設布政使一員,直隸亦設,江蘇則設二員,分駐江寧﹑蘇州。俗稱藩司﹑藩臺。參閱《續文獻通考.職官.布政使司》﹑《清會典事例.吏部.官制》。


改行:

放棄原來的行業,從事新的行業:張大夫已經改行當老師了。

文獻:

原義指同歷史、文化有關的典籍和人物。今指用文字、圖像、符號、聲頻、視頻等手段記錄人類知識的各種載體。

正式:

1.法式。

2.合乎一般公認標準的或合乎一定手續的。

俗稱:

通俗的或非正式的稱呼。

會典:

記載某一朝代法令制度的書籍,多用做書名,如《明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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