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中文青年中文

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的意思

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

詞語意思:

根據裁判員的業務水平而授予相應等級稱號的制度。中國于1956年由國家體委頒布施行,幾經修改。現行制度于1981年頒布實施。共分四個等級:國家級、一級、二級和三級裁判員。國際級裁判員則由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授予。


國際:

①國與國之間;世界各國之間:國際協定丨國際地位丨國際關系丨國際足球錦標賽。

②與世界各國有關的(事物):國際音標。

根據:

①把某種事物作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根據氣象臺的預報,明天要下雨ㄧ根據大家的意見,把計劃修改一下。

②作為根據的事物:說話要有根據。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頒布:

公布:頒布法令ㄧ頒布獎懲條例。

修改:

對差錯作改正或完善不足之處:他希望吸收我們的意見后再作修改。

與「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相關漢字意思

與「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相關的詞語解釋

與「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相關的成語意思

最近查詢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