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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院的意思

鐘院

詞語意思:

遼時冤者擊鐘上訴的地方。遼太祖神冊六年設置﹐穆宗時廢﹐景宗保寧三年重置。


擊鐘:

亦作「擊鍾」。

1.打鐘。

2.打鐘奏樂。形容生活奢華。

保寧:

1.保有并使之安定。

2.謂輔佐護衛使安寧鞏固。

上訴:

當事人等對下級法院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依法向上級法院請求重新審判的訴訟。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一個案件只能上訴一次。上訴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

遼太祖:

遼太祖(872-926)即「耶律阿保機」。遼王朝的建立者。契丹族。公元10世紀初統一契丹八部,控制鄰近女真、室韋等族,任部落聯盟首領,任用漢人,改革習俗,建筑城郭,制作文字,發展農商。916年稱帝,建立契丹國。

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級行政區域的統稱:地方政府。

②處所;部位;領域:學校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疼|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地方甚大,戰卒甚眾,而身死國亡。

③部分;方面:這話有對的地方|有些地方你欠考慮。

④地保:令他們報個「暴病身亡」,合族中及地方共遞一張保呈。

⑤本地;當地:地方上的老百姓個個擁護李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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