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武力的意思
訴諸武力
詞語意思:
訴:訴訟。武力:軍事力量。指用戰爭來解決沖突。
- 武力:
1.武卒。
2.軍事力量。
3.勇力。
4.強暴的力量。
- 訴訟:
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 解決:
①處理問題使有結果:解決困難ㄧ解決問題ㄧ解決矛盾。
②消滅(壞人):殘余匪徒全給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