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所的意思
居所
詞語意思:
居住的處所;住所:居所狹小。
- 住所:
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在中國,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確定國籍、確定繼承地點等,都必須先確定住所。
- 狹小:
1.狹隘窄小。
2.猶淺陋﹑貧乏。
- 居住:
較長時期地住在一個地方:他家一直居住在北京。
- 處所:
1.停留或居住的地方;地方。
2.指某方面﹑某部分。
居住的處所;住所:居所狹小。
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在中國,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確定國籍、確定繼承地點等,都必須先確定住所。
1.狹隘窄小。
2.猶淺陋﹑貧乏。
較長時期地住在一個地方:他家一直居住在北京。
1.停留或居住的地方;地方。
2.指某方面﹑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