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辭的意思
判辭
詞語意思:
本指判決書上的話。亦泛指斷語;結論。
- 泛指:
1.謂手指輕彈琴弦。
2.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
- 判決:
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是否處以刑罰,處以何種刑罰等。
- 斷語:
斷定的話;結論:妄下斷語。
- 結論:
①從前提推論出來的判斷。也叫斷案。
②對人或事物所下的最后的論斷。
- 本指:
見「本旨」。
本指判決書上的話。亦泛指斷語;結論。
1.謂手指輕彈琴弦。
2.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
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是否處以刑罰,處以何種刑罰等。
斷定的話;結論:妄下斷語。
①從前提推論出來的判斷。也叫斷案。
②對人或事物所下的最后的論斷。
見「本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