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告的意思
論告
詞語意思:
1.論列罪狀上告。
2.論著和告身(授官文憑)。
- 上告:
1.向天呼吁,訴之于上帝。
2.向上級報告。特指向上級機關或司法部門告狀。
- 罪狀: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指」。
- 告身:
古代授官的文憑。
- 文憑:
官方用作憑證的文書;畢業證書:持文憑赴關|高中文憑。
- 論列:
1.一一論述。
2.指言官上書檢舉彈劾。
3.議論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