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的意思
花縣
詞語意思:
晉潘岳為河陽令,滿縣遍種桃花,人稱「河陽一縣花」。見《白孔六帖》卷七七。后遂以「花縣」為縣治的美稱。
- 六帖:
唐科舉考試﹐進士﹑明經科都有帖經試。凡十帖﹐中六帖即可通過帖經考試﹐故稱「六帖」。參閱《通典.選舉三》﹑宋程大昌《演繁露.六帖》。參見「帖經」。
- 七七:
也稱「做七」。舊時喪葬風俗。流行于全國各地。人死后,每隔七天作一次佛事,設齋祭奠死者,依次到七七四十九天為止,故稱。
- 河陽:
1.黃河北岸。
2.晉潘岳曾任河陽縣令,后多以「河陽」指稱潘岳。
- 美稱:
1.贊美的稱呼。
2.美好的聲譽。
- 桃花:
1.亦作「桃華」。
2.桃樹所開的花。
3.形容女子容貌。
4.指桃花馬。
5.「桃花水」的省稱。指春汛。
6.病名。癬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