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中文青年中文

兩司的意思

兩司

詞語意思:

明清兩代對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的合稱。兩司是一省的最高官署,布政使司管民政,按察使司管刑名。兩司最高長官是布政使和按察使。


布政使:

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后,全國府﹑州﹑縣等分統于兩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為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后因軍事需要,增設總督﹑巡撫等官,權位高于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為督﹑撫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設布政使一員,直隸亦設,江蘇則設二員,分駐江寧﹑蘇州。俗稱藩司﹑藩臺。參閱《續文獻通考.職官.布政使司》﹑《清會典事例.吏部.官制》。

民政:

廣義指國家除對軍事以外的一切社會事務的管理。狹義指國家對戶籍、兵役、救荒等社會事務的行政管理。

刑名:

1.戰國時以申不害為代表的學派。主張循名責實,慎賞明罰。后人稱為「刑名之學」,亦省作「刑名」。韓非子亦尚「刑名」。

2.刑罰的名稱。

3.刑律。

4.引申為刑事案件。

5.即刑名師爺。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與「兩司」相關漢字意思

與「兩司」相關的詞語解釋

與「兩司」相關的成語意思

最近查詢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