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去官的意思
以理去官
詞語意思:
舊指官員因正常原因卸任。
- 原因:
1.原來因為。
2.造成某種結果或引起另一事情發生的條件。
- 正常:
符合一般規律和情況。
- 卸任:
謂官吏解除職務。
-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 去官:
免除或辭去官職。
舊指官員因正常原因卸任。
1.原來因為。
2.造成某種結果或引起另一事情發生的條件。
符合一般規律和情況。
謂官吏解除職務。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免除或辭去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