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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理所的意思

訴理所

詞語意思:

官署名。宋元佑元年置。掌重新審理熙寧元年正月以后至元豐八年三月八日大赦以前﹐命官與諸色人等判罪案件。如有冤屈﹐予以申雪。


元年:

1.帝王即位的第一年。

2.指帝王改換年號的第一年。如漢武帝劉徹第一個年號是建元,建元七年改換年號為元光,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

正月:

正陽之月。指夏歷四月。

重新:

1.又一次。

2.從頭另行開始。

3.再次裝修使面貌一新。明李贄有《棲霞寺重新佛殿勸化文》。

三月:

1.格里歷(即陽歷)每年的第三個月。

2.農歷(陰歷)每年的第三個月,第三個朔望月。

3.三個月。

命官:

1.任命官吏。

2.謂被任命為官吏。

3.指朝廷的官吏。因古有一至九命之別,故稱。

4.使令下屬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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