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中文青年中文

紅丸案的意思

紅丸案

詞語意思:

晩明宮廷三案之一。明光宗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后數日即病。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崔文升下瀉藥,病益劇。鴻臚寺丞李可灼進紅丸,自稱仙方。光宗服一丸,稍覺舒暢。又命進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當時有人疑系已故明神宗的鄭貴妃指使下毒,朝野議論不一。后崔文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賢專政時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升總督漕運。紅丸案與「梃擊案」﹑「移宮案」合稱為晩明三案。三案之爭,明亡始止。參閱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三案》。


神宗:

1.古代指堯廟。一說指堯太祖文祖之宗廟。

2.后亦用以指天子的祖廟。

當時:

1.指過去發生某件事情的時候;昔時。

2.指當時的人們。

3.指在位的皇帝。

4.正當青春之時。

5.官名。黃帝置﹐執掌天時。

元年:

1.帝王即位的第一年。

2.指帝王改換年號的第一年。如漢武帝劉徹第一個年號是建元,建元七年改換年號為元光,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

明日:

1.明天;今天的下一天。

2.不遠的將來。

紀事:

①記錄事實:紀事詩。

②記載某些事跡、史實的文字(多用于書名):《唐詩紀事》。

與「紅丸案」相關漢字意思

與「紅丸案」相關的詞語解釋

與「紅丸案」相關的成語意思

最近查詢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