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中文青年中文

榷鹽法的意思

榷鹽法

詞語意思:

唐代中葉對鹽就場專賣(官收官賣)的制度。干元元年(公元758年)鹽鐵﹑鑄錢使第五琦初變鹽法,寶應元年(公元762年)時鹽鐵使劉晏繼續推行。其主要內容:在產鹽區設置鹽官,向鹽戶統購鹽,加價出售。后再將鹽稅加入賣與商人。聽其運銷。產鹽區較遠地區又設常平鹽予以調濟。劉晏誅后,這種制度逐漸廢弛。參閱《新唐書·食貨志四》。


鹽鐵:

1.鹽和鐵。亦指煮鹽﹑冶鐵之事。

2.見「鹽鐵使」。

專賣:

1.專門出售。

2.國家對某種消費物品的生產和銷售﹐由專賣部門獨占經營和管理的制度。我國古代稱為「榷」﹐如榷鹽﹑榷酒﹑榷茶。

廢弛:

(政令、風紀等)因不執行或不被重視而失去約束作用:紀律廢弛。

鹽法:

官府管理鹽務所制定的政策法令﹑產銷制度和有關則例。

元年:

1.帝王即位的第一年。

2.指帝王改換年號的第一年。如漢武帝劉徹第一個年號是建元,建元七年改換年號為元光,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

與「榷鹽法」相關漢字意思

與「榷鹽法」相關的詞語解釋

與「榷鹽法」相關的成語意思

最近查詢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