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職的意思
理職
詞語意思:
治獄之官職。
- 治獄:
審理案件。
- 官職:
官吏的職位:在封建時代,宰相是最高的官職。
● 職(職)
◎ 管理某種事務,分(
)內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 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職。職當奉命。
◎ 掌管:職掌。
◎ 由于:職此而已。
● 理
◎ 物質本身的紋路、層次,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條理。事理。
◎ 事物的規律,是非得失的標準,根據:理由。理性。理智。理論。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氣壯。
◎ 自然科學,有時特指「物理學」:理科,數理化。理療。
◎ 按事物本身的規律或依據一定的標準對事物進行加工、處置:理財。理事。管理。自理。修理。總理。
◎ 對別人的言行作出反應:理睬。答理。
◎ 古代指獄官、法官。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