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體的意思
所體
詞語意思:
謂事物的本體。
-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 本體:
①德國哲學家康德唯心主義哲學中的重要概念,指與現象對立的不可認識的‘自在之物’。辯證唯物主義否認現象和本體之間有不可逾越的界限,認為只有尚未認識的東西,沒有不可認識的東西。
②機器、工程等的主要部分。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 體(體)
◎ 人、動物的全身:身體。體重。體溫。體質。體征(醫生在檢查病人時所發現的異常變化)。體能。體貌。體魄(體格和精力)。體育。體無完膚。
◎ 身體的一部分:四體。五體投地。
◎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體。主體。群體。
◎ 物質存在的狀態或形狀:固體。液體。體積。
◎ 文章或書法的樣式、風格:體裁(文學作品的表現形式,可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文體(文章的體裁,如「騷體」、「駢體」、「舊體詩」)。字體。
◎ 事物的格局、規矩:體系。體制。
◎ 親身經驗、領悟:體知(親自查知)。體味。身體力行(
)。◎ 設身處地為人著想:體諒。體貼。體恤。
◎ 與「用」相對。「體」與「用」是中國古典哲學的一對范疇,指「本體」和「作用」。一般認為「體」是最根本的、內在的;「用」是「體」的外在表現。
● 體(體)
◎ 〔體己〕a.家庭成員個人的私蓄的財物;b.親近的,如「體體話」,亦作「梯己」。
◎ (體)
● 體(體)
◎ 古同「笨」,粗壯。
◎ 古同「笨」,抬靈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