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制的意思
杖制
詞語意思:
對刑杖大小﹑長短的規定。歷代形制不一。《隋書·刑法志》:「杖皆用生荊,長六尺……大杖,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圍八分半。」《宋史·刑法志一》:「常行官杖如周顯德五年制,長三尺五寸,大頭闊不過二寸,厚及小頭徑不得過九分。」
- 大小:
1.大與小;大或小。
2.指尊卑或長幼。
3.謂大小的程度。
4.偏指大或小。
5.猶多少。引申指情況。
- 得過:
1.猶得罪;獲罪。
2.得以通過,得以度過。
3.指生活﹑工作等過得去。參見「得過且過」。
- 歷代:
①過去的各個朝代:歷代名畫。
②過去的許多世代:歷代務農。
③經歷各個時期:這里的珍珠養殖業歷代不衰。
- 刑法志:
舊時紀傳體斷代史中以綜述刑法為內容的篇目。漢代班固的《漢書》首創這種體制,后來各代史書多數沿用。或稱《刑罰志》﹑《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