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火點的意思
引火點
詞語意思:
可燃性物體開始燃燒時所需的最低溫度。也稱著火點﹑燃點。
- 燃點:
1.點燃,引火使燃燒。
2.化學術語。使某一物質開始燃燒的最低溫度。也叫著火點或發火點。
- 物體:
1.物的本體;器物的形體。
2.由物質構成的﹑占有一定空間的個體。
- 開始:
①從頭起;從某一點起:新的一年開始了ㄧ今天從第五課開始。
②著手進行:開始一項新的工作ㄧ提綱已經定了,明天就可以開始寫。
③開始的階段:一種新的工作,開始總會遇到一些困難。
- 著火點:
可燃物達到燃燒時所需的最低溫度。如白磷的著火點是40°c,在和空氣接觸下到達40°c即可燃燒。故化學實驗室所需的少量白磷,通常把它保存在水中。
- 燃燒:
通常指可燃物和空氣中的氧氣所發生的一種發熱發光的劇烈的氧化反應。有時,不一定要有氧氣參加。如氫氣能在氯氣中燃燒。故從廣義講,任何發熱、發光的劇烈化學反應都稱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