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分法的意思
兩分法
詞語意思:
毛澤東對辯證法或對立統一規律的通俗說法。認為對事物要采取圭證的分析態度,既要看到積極的方面,又要看到消極的方面,不能以偏概全,攻其一點不及其余。
- 態度:
1.人的行為、表情。
2.對某事的觀點和做法。
- 辯證:
①辨析考證:反復辯證。也作辨證。
②合乎辯證法的:辯證關系ㄧ辯證的統一。
-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
-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 積極:
①肯定的;正面的(跟‘消極 ’相對,多用于抽象事物):起積極作用ㄧ從積極方面想辦法。
②進取的;熱心的(跟‘消極 ’相對):積極分子ㄧ他對于社會工作一向很積極。